遭十五年冤狱迫害 何莲春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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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善良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女士曾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十五年半冤狱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又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被绑架前的何莲春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结束十年冤狱,由于十年前610不法分子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致使何莲春无家可归,只有回到石屏县父亲家中。何莲春没有按照蒙自市610的“安排”到蒙自打工,于八月底来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以建检一部刑诉[2020]19号起诉(检察员李艳芳等二人)。所谓“罪行”是: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民警绑架,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建水县法院(审判长王贵鑫,审判员邹伟文,人民陪审员张炳发)不顾辩护律师所诉“本案不存在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提起公诉都是违法的”辩护意见。最终以何莲春两次被非法判刑,以检察院指控的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民警抓获,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为所谓犯罪证据。以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等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四年,罚款二千元。

此前,何莲春连续两次被判刑累计十七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十年,610不法分子还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拆散了她幸福美满的家庭。

修炼法轮大法 摆脱一身疾病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是家中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

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都跑了一遍,西医、中医、草药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就被连续非法判刑十七年,原来幸福的家庭被610不法分子强行拆散。

何莲春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酷刑迫害

何莲春无论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或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被警察和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多次殴打、戴十公斤重脚镣、关禁闭、被“严管”罚坐长约20多公分,宽约6公分多的“小小凳子”上、不让上厕所(致使小便常解在裤子上)、不让写信、不让购物,不让会见家人等;被穿“紧束衣”(捆绑、限制手脚活动的衣服)、开批斗会、野蛮灌食、灌药达上百次,致使口腔、鼻腔溃烂、流血,牙齿松动,掉落一颗大牙和一颗门牙,出现胃痛,吃饭困难,一吃刺激食物,胃就疼痛厉害,导致两次迫害后病危而住院。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小凳

关于何莲春遭受的迫害,请详见明慧网《《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

妹妹何莉春遭7年冤狱被严管迫害

妹妹何莉春,四十六岁,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2017年8月23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区协警绑架到廖廊派出所。后被曲靖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

何莉春在麒麟区廖廊派出所,遭警察强迫脱光衣服侮辱搜身,不给吃饭、喝水、不准戴800度眼镜、双手铐坐在老虎凳上,强迫采DNA血样、拍照、按倒在地上被警察(059532)挠痒等酷刑折磨,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

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期间,由于不放弃信仰自2019年11月开始被进行一级严管至今已经九个多月。期间何莉春女士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和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5点40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在地铺上到晚上12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吃饭吃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女士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由于何莉春女士不按狱警要求写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又不得购买食品,致使何莉春女士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监狱还剥夺了家人接见,打亲情电话和通信的权利。

母亲在思念女儿中去世

何莲春2010年年初就被关押到女子监狱,直到2012年中秋节前9月25日经过各种周折,何莲春父母才终于见到了她。父母见她浑身上下很脏,由于很久没洗头发,污垢与头发粘稠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父母才知何莲春因为不放弃信仰,不认罪,进到监狱就被严管折磨的事。

母亲知道何莲春的情况后,由于牵挂女儿,常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渐渐衰弱,于2017年在思念何莲春中去世,终年70岁。

现年79岁的老父亲,日夜思念两个女儿。2019年9月26日,蒙自市国保警察在当地公安警察陪同下,突然闯到石屏县何莲春的父亲家中,追问何莲春的下落,在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抄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

何莲春虽然遭到不公的对待和非人的残酷折磨,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的善劝那些曾经绑架过她的警察,610人员、检察官和法官,以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伤害过她的警察和服刑人员,她说:“我虽然遭受到非法判刑,非人性的虐待,但是我是一个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我不会记恨你们,因为你们才是受中共蒙蔽的真正受害者,你们的行为不但违法,也丧失了人的良知和人性。”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可是宇宙的法则呀,何莲春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认清形势,摆脱中共的操控,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才能为自己和后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责任单位、人员电话:

红河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3712615、0873-3723110,举报信箱:蒙自市北京路延长线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刑侦支队,邮编:661100

红河州国保大队负责警察:
赵某某:18987380509
某警察:13577312715
蒙自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3713559、0873-3724241,举报信箱:蒙自市文澜镇天马路延长线蒙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61100

建水县检察院
公诉检察官:李艳芳

建水县法院
审判长:王贵鑫
审判员:邹伟文
人民陪审员:张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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